绽放在检察一线的“青春之花”
三年前,朱文娟考入盱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现担任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办案一线的锤炼使她逐渐成长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多面手。她在接受采访时说:“虽然只有短暂的三年多检察实践,却使我学到了很多,也思考了很多,更深深地体会到,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官身上应当担负的使命与职责。”
“在民事行政监督案件中提升自己的价值观”
朱文娟,女,199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正值青春活力的她虽然平时不爱多说话,但是透过她的工作日志,人们可以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一个年轻检察干警的心路轨迹:
马克思曾经说过:“一个人的人生价值,应该看他为社会贡献了什么,而不应当看他取得了什么”。当人生的旅途匆匆向前迈进的时候,我不止一次的扪心自问:“我将拥有一个怎样的人生”。作为一名检察官助理,我时常在想,什么是真正的“执法为民”,简简单单的四个字,说起来是那么的容易,但面对老百姓无助的眼神时,我们却显得那样的渺小。我热爱这份职业,但我一直在寻觅一个起点,一个坐标,因为有时候我会感到彷徨。
在办理一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检察监督案件时,朱文娟深刻的认识到司法办案规范性的重要意义。该案线索系市院转来的信访件,被市院肖天奉检察长批阅,反映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财产保全存在违法行为,致使一千余万元的工程款无法实现。接收该案后,朱文娟主动联系当事人,对案件相关事实进行了解核实,并调取了涉案的所有审判、执行异议和执行卷宗,对案件进行缜密审查。对于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监督案件司法解释向盱眙人民法院发出《说明情况通知书》,针对案件的疑点,要求法院对解除保全的相关情况予以说明,成功化解审查难题。经审查认为法院在审理该案时存在违法情形,为了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恰逢省、市春节“两会”朱文娟克服疫情防控对工作的影响,于2020年2月18日向法院出检察建议,要求纠正审判违法行为。该建议获法院采纳,法院及时裁定撤销解除财产保全的裁定,重新审查,取得了较好的法律监督效果。
在办理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件时,朱文娟认识到这类执行案件虽然案情简单,但执行不规范所造成的危害结果一样不容忽视。在审查一起行政处罚的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件中,发现行政机关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决定,在申请法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明明有财产却因撤回执行申请而终结执行,致使高达一千余万元的执行标的无法实现,严重侵害了国有财产,遂针对该问题提出检察建议,要求法院及时恢复执行。建议发出后获得法院采纳,目前该案已恢复执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将得到有效维护。
司法公正不仅在纠正审判和执行违法行为,也体现在维护司法秩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对虚假诉讼案件的审查办理,让朱文娟看到了大千世界的复杂性与人性的脆弱。她正在办理2件涉及虚假诉讼的民事监督案件,其中1件已完成初步审查,拟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在办理这两起虚假诉讼案件时,朱文娟对诚信诉讼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充分认识到背信行为对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所造成的的损害。更坚定了维护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的决心,认识到做好检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
“在公益诉讼案件中提升自己的人生观”
朱文娟在工作日志中写道:“直到今天,我终于找到了这些坐标,这些榜样。身边的很多同志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一些同志还多次被上级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很难想象,在这些荣誉与掌声的背后倾注着怎样的汗水与付出?”
正是这些榜样的力量,让朱文娟在检察实践中更加坚定了做一个合格检察官的信心。比如她办理违章建筑侵占河道检察监督案中彰显了弘扬正气,扼杀歪风的检察担当。
2018年3月,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某企业在淮河干流河道内违法建设问题,向行政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推动 150亩的亿元违章建筑得以拆除。因办案成效突出,该案被《检察日报》整版、《江苏法制报》头版报道,同时被多家网络媒体转载,办案经验总结也被省检察院《检察情况反映》刊发,并获评江苏省检察建议工作促进社会治理典型案例。该案的检察建议,也获评江苏省2018-2019年度十大优秀检察建议。
她参与办理的洪泽湖入湖河Ⅴ类水问题系列监督案件同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监督效果。该案系省院根据最高检《关于发挥检察职能助推<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所涉152个问题整改的通知》涉及盱眙县境内的问题线索交办的案件,关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接到该案后,朱文娟和同事第一时间赶赴事发地,通过实地勘察,发现该河部分河道、河堤被养殖户侵占,在及时留存照片、视频等证据的同时还向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调查函,调取相关材料,确保全面查清问题症结。仅用两周时间,就先后向当地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份。建议发出后,短短十五天时间,相关部门全部履职完毕。共计拆除畜禽舍12330平方米,清退出河堤18.5亩,有效阻断了养殖垃圾对河道水质的污染,该案相关信息被市院情况反映采用。
“在受理服务民生的案件中提升自己的爱民观”
在办理水库水质问题检察监督案时,朱文娟深深感到了作为一名检察官所肩负的重任,她在用赤诚的爱民情怀为百姓撑起一片蓝天,守护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2020年3月,全市作风建设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专题片中披露了盱眙县某水库存在水质污染、危害村民饮水安全的问题。市检察院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盱眙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好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在办理该案时,朱文娟多次赴问题水库实地查看,及时进行现场勘查、拍照取证、调取相关卷宗等收集证据工作,并到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询问了解情况,全面摸清问题事实。针对发现问题,向负有监督责任的职能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水库周边违规兴办的养殖场予以整改,同时加强畜禽养殖领域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巡查力度,通过做好源头污染防治,助力改善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该案的相关做法和成效获市委蔡丽新书记批示关注,市院肖天奉检察长作出指示:盱眙县院认真履职、工作务实、作风扎实、执行力强,效果很好,值得大家学习推广。
“在侦查首例法官职务犯罪中提升自己的世界观”
除了办理上述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外,朱文娟同志还不断拓展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补齐“四大检察”中刑事检察的短板,为此她积极参与淮安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首例法官职务犯罪案的侦查工作,从线索初查到立案后的侦查讯问,她全程参与并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作为办案组唯一的女同志,而且还是一个女孩子,加班加点,坚持和其他同事一起参与讯问工作。在向省市院汇报该案件时,还主动承担制作和演示PPT等工作,并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在办理这起案件时,朱文娟的内心也受到了强烈的震动,她万万没有想到,一个手持法槌的法官,在居中审判时竟能枉顾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甚至已经影响了司法办案的公信力,只有以此为鉴,找出职务犯罪案件中嫌疑人何以能失去监督、横行霸道于一时的真正原因,才能追责到位、以儆效尤。这是朱文娟参与该案办理时对政法队伍职业道德的深层次思考。
在审查办理一起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朱文娟在细与实上下功夫,积极拓展办理思维,从野生动物销售的整体利益链条入手,全面审查猎捕、杀害、储存、出售及利用野生动物各个环节。在做好刑民衔接,办理违法犯罪人员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同时,还从中发现了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的行政公益诉讼线索,并就动物检疫和野生动物保护两个方面向职能部门发出2份检察建议。在惩罚犯罪,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有效弥补了野生动物保护和卫生检疫方面的监管漏洞,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健康,打赢防疫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
她是新时代的检察干警,以实际行动向人民群众诠释了一个检察官的真正内涵:花虽美但美在外表,而人美往往美在内心。感恩生活,因为生活磨砺着我们;感恩工作,因为工作充实着我们;感谢大家,因为大家鼓励着我们;我们自豪,因为在平凡的岗位上我们没有辱没我们的使命;我们欣慰,因为社会的繁荣稳定有我们的一份功劳。龚自珍曾说:“士皆知耻,则国家永无耻矣;士不知耻,为国家之大耻。”作为年轻检察干警,就要像朱文娟那样,谨守“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职业道德规范,为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燃烧青春,绽放光芒! (孙代军 丁立高)
编辑 陈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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