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浦区检察院出台八项制度服务“六稳”“六保” 加强安全生产
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是当前党委政府最重要的工作大局,是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少芹表示,“安全生产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就业,保就业,前提是让企业能够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制定《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慎重办理涉企案件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八项制度》,助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帮助企业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护航民营企业良性有序发展,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检察贡献。
涉企案件受理报告制度。把好涉企案件“入口关”,建立涉企案件接收、案件办理等工作台账。案管部门和业务部门案件承办人须在受理涉企案件后24小时内向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汇报,重大疑难敏感涉企案件须向检察长汇报。
涉企案件领导领办主办制度。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工作要求,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重要涉企案件由入额院领导领办或主办。
重要涉企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在对重要涉企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前,引入公开审查听证机制,全面听取企业代表、律师、代表委员等意见,提升审查听证结果认可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
涉企案件办案风险研判制度。对办理重大敏感涉企案件进行风险评估,经评估可能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和当地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的,提出妥善解决方案,及时上报,确保不因办案造成企业破产、职工下岗。
涉企信访申诉维权绿色通道制度。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开通涉企信访申诉案件绿色通道,专人接待涉企信访,对企业提交的信访、申诉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处理,实现“当日受、当日转”,确保涉企信访渠道畅通便捷。
涉企案件庭审观摩制度。结合办案加强法治教育和犯罪预防,通过组织涉企案件企业负责人和职工观摩庭审、进企业普法宣传等方式,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法律素质,帮助企业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引导合规经营。
与企业界代表委员定期联络和涉案企业回访制度。加强与企业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工商联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发展中的法律问题和司法需求,按时按质完成议案、提案办理。加强对涉企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和涉企案件办理效果的跟踪回访,帮助企业建章立制。
涉企积案定期清理制度。定期对涉企积案进行清理排查,逐案建立台账,对符合规定情形的,依法撤销案件或者依法作其他处理;对于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对于人民法院无法定特殊情形超期未办结的案件,依法积极推动法院早日审结。
融媒体记者 李蓉
来源 淮安新闻网
融媒体编辑 彭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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