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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更优的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巨大活力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刘广波

■刘广波

      服务跑在需求前面,做的总比说的要早。近年来,各地着眼服务市场主体,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积极帮助企业强信心、复元气、增活力。
      有关部门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我国经营主体数量快速增长,说明市场预期改善、活力增强。当前正处于经济企稳回升关键期,经营主体活力是推动经济持续向好的基础动力,需要持之以恒以最优质的环境激发经营主体巨大活力,形成涌现繁星、蓬勃发展、群芳争艳、活力四射的繁荣景象。

      稳定的预期可让企业更安心踏实地干事创业,放开手脚拓展业务、谋划创新。这就需要相关单位加强统筹协同,保持政策连续性、确保有效性。在此基础上,切实从企业实际需求出发加快推出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硬核政策举措。  

      优化企业开办流程,打造“一站式”准入体系。进一步依托“e窗通”登记系统,将企业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企业单位参保登记、员工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和银行开户等事项整合为1个网上环节办理,实现“4个1次”,即相同信息只填1次,相同材料只报1次,相同证明只提供1次,同一身份只检验1次。同时,通过政府承担印章刻制和税控设备费用及一窗整合发放营业执照、公章、税务Ukey,压缩审批时限等举措,全面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日办结、全程网办、免费申办、一窗领取”。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设立“证照一码通”试点。“证照分离”改革,体现了行政审批和监管制度不断优化。要积极探索更加高效便捷“准营”的方式方法,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城区开展“证照一码通”改革试点。将业态经营涉及的多项涉企审批服务事项与营业执照集成办理,通过政务服务技术创新、标准创新、场景创新,做到“一键导航、一表申请、一次办理、一码关联”,实现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四减”目标,“准入”到“准营”无缝衔接。
  规范主体住所登记,降低创业创新成本。立足市场需求,迅速制定出台《经营主体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实施细则》,除明确适用主体范围、住所登记的提交材料、审查要求外,重点对“承诺申报制”“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便民举措实施优化,进一步放宽住所登记条件。从制度层面上解决电商或早晚市个体工商户无线下经营场所登记难、企业住所与经营场所重复登记等问题,对于进一步合理释放各类场地资源、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完善审批窗口制度,提供多维优质服务。首问负责制是一项政务制度的创新,极大地方便了来访群众。无论是网上申报、窗口办理或是电话咨询,接待或处理该事项的工作人员都是第一责任人。设立“怎么能办”窗口和“办不了”窗口。要多设路标,少设路障;要清单式告知,杜绝“羊便式”通知。公示窗口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电话,全面推行“五办”服务,以诚恳的为民服务态度,为企业和群众指好路、办好事,打通办事“中梗阻”。推行开办企业“全城通办”。推动“e窗通”进银行、进社区、进校园、进创业基地。通过在全市各级政务大厅、银行网点、社区、校园、创业平台投放“办照一体机”,实现“多点办照、就近取照”。让“反馈可直达”。各地要全面对接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让经营主体对行业指引、条件告知、审核程序、办理环节、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评价,形成评价、反馈、整改、公开、监督全流程衔接,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与效率。
      压实数据归集公示,增强“审管衔接”意识。积极推动信用数据归集公示“内外兼修”。充分调研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许可涉及的若干个审批系统的归集公示问题。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法定公示地位为抓手,研发集多平台抓取、清洗、筛选等功能于一体的小程序,完成特殊重点领域存量行政许可数据的归集公示工作,解决使用系统复杂多样及各类系统建设层级、程度、数据标准各有不同,无法有效融合等问题,打通信息壁垒。

      创立“全链条”信用助企,打造全新信用监管。以完善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为核心,制定市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计划;以“信用监管”为蓝本,细致部署“信用强企”“精准监管”等行动,为推进“全链条”信用服务工作提供政策保障。充分联动执法办案机构和信用监管机构。在作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用约束惩戒行为时,同步告知相关经营主体受到约束及惩戒的时限及信用修复时间、修复要件等,帮助其重塑信用。主动引导经营主体减少违法行为。相关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增设“信用助企”模块,提供政策咨询电话和相关材料下载,确保信用监管红利充分释放。

 

编辑 秀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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