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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洗浴行业“扶不扶”再度引发社会关注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平论

随着老年型年龄结构初步形成,中国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的加速,是进入新时代人口发展面临的重要风险和挑战,而老年人洗浴问题则是人口老龄化的一个缩影。近日,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浴室“健康权纠纷”案件,让子女不在身边的老年人能否单独进入浴室洗浴问题,再度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截止发稿时间,据“中国庭审公开网”数据显示,该案件庭审实况点击播放量已达23000余次。

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下午3点13分,年逾8旬的金老伯像往常一样前往离家不远的一间普通浴室洗浴。虽然金老伯年初曾与该浴室签订了“洗浴免责承诺书(协议)”,申明如遇意外,无需浴室承担责任。但是,由于此次是单身前往,他的洗浴请求仍然被浴室婉拒了。无奈的金老伯只得返回家中,由于子女均不在身边,他只能请老伴陪同并再次来到浴室进行协商,此时已是下午4点06分。考虑到当时洗浴的人较少,在金老伯夫妻两人的多次恳求下,浴室经营人陈雪(化名)同意了金老伯的请求,并嘱咐浴室工作人员在他洗浴期间多留意一下,金老伯的老伴则坐在浴室柜台旁等候。

然而意外最终还是发生了,由于金老伯在签订“洗浴免责承诺书(协议)”时,隐瞒了其高血压3级(极高危)的病史,在洗浴时晕倒并落水。虽经浴室工作人员和浴客及时救治,并拨打120送医急救,金老伯仍然于2022年1月7日在其家属放弃治疗回家后不幸去世。4月2日,金老伯的老伴及子女以“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为由,向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浴室赔偿45万余元。4月28日,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案件的过程较为简单,但是引发的社会关注和影响较大。子女不在身边的老年人“让不让进”浴室洗浴,与老年人摔倒“扶不扶”,都是老年人面临的一个社会问题。对这一问题的选择,尴尬的不仅是老年人,更是社会大众。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3条禁止歧视老年人、第5条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第7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从立法角度考虑,优待老年人是国家、社会以及所有企业的责任。

对于让不让老年人进浴室洗浴,该浴室经营人陈雪表示:作为中年人的自己,把老人当作长辈,觉得应该适当地为老年人洗浴提供方便,如事先签订“洗浴免责承诺书(协议)”。因为自己也有父母,对老年人的困难感同身受,而且每个人也都会有老去的一天。自己经营的虽然只是普通浴室,一张门票才6元钱,水费、电费等各种成本都很高,加上近两年来疫情反复,其实也是在苦苦支撑。但是,在对待老年人洗浴这件事情上,浴室并不想逃避应尽的社会责任。对于金老伯的意外去世,陈雪说自己也感到很难过、很遗憾;对于金老伯的老伴及子女要求的高额赔偿,陈雪表示不理解、很寒心。一丝愤懑、一丝彷徨、一丝无奈、一丝忧虑……但她始终相信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洗浴行业的“扶不扶”,不应该成为人们心中的另一道“坎”!(平论)

编辑:杨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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