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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艳东:以法律武器约束图财型暴力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高艳东

近日,杭州来女士失踪案引发媒体关注。如果最终证明来女士丈夫是凶手,这就是一起典型的伴侣暴力案。除了严惩凶手,法律还要关注女性自我保护。2013年联合国全球谋杀报告显示,在亚洲和欧洲,被谋杀的妇女中有超过50%是被亲密伴侣或家庭成员所杀。人类婚姻制度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保护女性权益的历史,更是约束防范丈夫暴力的历史。

亲密关系者之间的谋杀,常源于见财起意。在来女士失踪案中,如果查明杀人原因是网传的二婚后拆迁房的归属问题。那么我们就要反思,女性如何防范伴侣的图财型暴力。除了《反家暴法》之外,法律还有其他防范制度。

一方面,婚前财产公证可有效减少婚后财产纠纷。为防止动机不纯的婚姻,尤其二婚牵扯前任子女利益时,女性可充分利用婚前财产公证制度,再婚前就约定好各自财产的归属。尤其对于贫富悬殊的双方,婚前财产公证可以让婚姻只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民政部门在登记时可建议再婚夫妻做好财产约定。

另一方面,对于婚内巨额财产,女性应当及时确立财产归属以定纷止争,防止为意外之财成为意外之灾。巨额财富隐藏巨大风险,即便血缘关系者也常明争暗斗。来女士被害案也涉及拆迁房等财物,如果来女士在拆迁房到手后马上约定归属并公证,法律能够赋予女性更多的婚内财产划分话语权,就能减少日后纷争的可能性。

婚姻固然不是利益交换,但婚姻总免不了利益纠葛。囿于文化传统,我国夫妻双方更愿意把财产当成一笔糊涂账,遇事再解决。然而,婚前怕财产约定伤了感情,婚后却会因财产纠纷惹出更大纠纷。今天的冷冰约定是为了明天的美好相处。女性用法律提前划分财产,恰恰是让感情的归感情,财产的归财产。(高艳东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编辑 彭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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